十年前的子弹

  十一岁时,我在路边捡到一把木制的手枪。
  毛糙的手感和不算上佳的做工,但我却十分喜爱。在乡间冗长蔓延无穷无尽的道路上,我摆弄着那把木制的手枪,用虚无的子弹射向空白的世界。
  在想象力的世界里,我是神枪手,周遭是倒下的敌人。神枪手吹了吹枪口的烟,潇洒离场。

  这把木制的手枪最后被邻居家的小孩用半瓶喝剩下的汽水换走,我欣喜地抱着那瓶得之不易的糖水,坐在风扇前,在炎热的夏天品尝那已经温热的可乐。
  我靠近风扇,稀里哗啦地说着些不沾边际的胡话。热风并不能带走太多温度,炽热的阳光通过水泥路面上细碎的玻璃镜片反射到我眼中,闷热的环境和令人厌烦的蝉鸣,天真的我学着路边的小狗,吐着舌头企图像它一样散热。
  大人们各自有各自的散热方式,他们用蒲扇一摇一晃地送来些许微风,嘴中不断地念叨着心静自然凉,像是一句魔法的咒语,但只对大人有效。
  我看着放在风扇旁边的作业本,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动笔开始写作业的想法。
  暑假前的最后一节课,小学的班主任老师布置了唯一的暑假作业,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文章是写给十年后的今天读到这封信件的自己。
  可我什么也没有听进去,闷热焦躁的环境催促着我脱光衣服在冰凉的地板上打滚,唯一的理性拉住我,告诉我打滚会弄脏衣服,回去会被父母痛骂。
  我只记得那时摇着头盯着教室顶端悬挂的大风扇的扇叶发呆,只希望它能够快些转动,好让我坐在它正下方能够感受到一丁点凉爽。
  没有人会把这项作业放在心上,暑假对于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而言是无忧无虑地快乐时光,朋友和家人围绕在一起,自己只需要在众人的目光下翩翩起舞。
  明明什么都没有,买不起冰淇淋,喝不起可乐,吹不上空调,什么都缺,可唯独不缺少快乐。
  致十年后的自己的信件一直到开学前一天我才准备动笔。虽然是唯一的暑假作业,但到真要准备开始写时,提笔却完全不知道要怎么书写。
  风扇还在呼啦啦地吹,夜晚比起白天温度要低上一些,可闷热的感觉像是将周围的空气固态化,变成坚硬的石头,塞入我的鼻腔和肺部,我的身体重若千斤,才十一岁的孩子将对祈祷冬天以外的所有想法全部抛之脑后。
  在这种环境下,我开始写这封信。
  我想那个时候我一定很有钱,可以买得起大大的空调,在卧室里我要安装两个,不,三个空调,呼啦啦地对着我吹冷风,我还要买几个冷宝宝,贴在身上,舒舒服服地睡觉。
  这个世界上有暖宝宝也肯定有冷宝宝。我无比坚信这一点,便又开始格外期待起冬天。
  寒冷和炎热究竟哪个更好呢?
  我停笔思考这个问题,应该是寒冷更棒。毕竟热到脱光衣服还是会热,但是冷到多穿衣服就肯定不会冷。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一个天才,轻轻松松就解决自己到底是喜欢冬天还是喜欢夏天的问题。
  我把这一点写进去信件中,告诉未来的自己一定不能讨厌冬天,毕竟夏天热到不穿衣服都一样炎热呀。
  我还要买好多好多的汽水,可乐,雪碧,芬达,我什么都要,我还要买好多好多的冰淇淋,小布丁,老冰棍,那在乡间的小杂货店冰箱里的冰淇淋我每一样都要一份,然后每一份都只吃一口。
  不行,不行。
  还是把每一个都吃完比较好。
  我继续写,但不知道该写什么内容比较好。于是我开始记录起自己的生活,我告诉自己,周老师是一个好人呢,以后毕业了记得要给她买可乐喝,还是小龙,那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乐也要分他半瓶。
  我天真的以为那世界上最奢侈的消暑,就是在杂货店冰箱柜子里最底层快要结上冰渣只售卖不到三元的可乐,我十年后肯定能买好多好多瓶,哪怕我对多毫无概念。
  可实在没什么值得写下去的内容了。但距离班主任规定的字数还差上好几个段落,我必须要想想办法。
  于是我把今天在乡间小路上捡到别人遗落的木制手枪写进那封信中,我近乎痴迷般地描述着自己有多么帅气,在超级多的敌人之间来回穿梭,七进七出,用手枪“biubiubiu”杀光了所有的敌人。
  我没有把自己的伟大战斗伙伴交换半瓶汽水的事情写进去,因为在描绘完自己英勇无比的战斗画面后,已经悄然无声地完成了字数要求。
  我欢天喜地地告诉父母自己已经写完了作业,叫喊着让他们带自己去镇上买今天特别想吃的小布丁。那封本应该很重要的信,被我随手扔在书桌上。
  二十一岁时,我接到了班主任的电话。
  我们有近乎十年没有联系过,那陌生的电话号码像是电信诈骗电话一样闯入我的世界。周老师的声音响起时,我才意识到不对。
  她真的为所有的学生保留了那封十年前的信件。而此时此刻的它,正在送完我老家的路上。那封信件里的内容都是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黑历史全部被我以极其高昂的描述刻写在那封单薄的信纸里。
  我最终在邮差抵达前截下了那封信,祖父母对我突如其来的到访则感到十分的意外。我含蓄地笑了笑,没有做太多的解释。
  二十一岁时,我走在乡间那条冗长蔓延到无穷无尽的道路上,炽热的阳光和闷热的空气,似乎一切又回到十年前让人汗流浃背的夏天。
  我似乎与十年前的自己没有什么不同。
  我抬头看向前方,有一个十一岁样貌的男孩,低下头捡起一把粗制滥造的木制手枪。他似乎格外喜欢这天赐的礼物,我却觉得远不如那玩具店里只买四十的玩具枪华丽。
  我揉碎那封信纸,没有看里面的内容。有些已经无法回头的往事对我来说就如同身前那个十一岁的男孩手中的木制手枪一样,无关痛痒。
  可那个男孩却回过了头。
  我愕然地发现那是自己的模样。他举起手中那木制的手枪,俨然如一位真正的神枪手,枪口瞄准我的额头,冷血的杀手开枪,子弹正中眉心。
  我惊出一身冷汗,慌张地摸了摸自己全身,可找不见一个伤口,甚至没有一点疼痛的感觉。我后知后觉地发现,那只是一柄木制的玩具,又怎么能够打中真实的自己。
  可那个男孩缓缓倒下,在一片血泊里,依旧高高举起自己手中的神枪。
  我微微失神,那封信便随着风飘走。本就无意留下,自然也不会尝试去抓住随风飘摇的信纸。
  那颗十年前射向虚无的子弹,最后还是打中了自己,活下来的是那个早就已经脱离梦想的成年人,死去的是那个永远开心的自己。
  我下意识地握了握手,那柄木制的手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手上,惊恐地一个退步,我猛然地发现自己早就举起那柄粗劣的手枪,精确地瞄准了那倒下的男孩。
  我以为扣下扳机的是十年前的自己,可实际上,扣下扳机的,正是现在的我。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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